遗产税暂行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遗产税的征收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及免征和扣除项目等核心内容。具体如下:征收对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公民,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境内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非居民和外国公民在境内遗有财产时,也需依照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及受赠人等。当纳税义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税率及计算:采用超额累计税率,具体税率为: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超过8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20%;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30%;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40%;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50%。免征和扣除项目:包括捐赠给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的著作权、专利权等;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等。这些规定确保了遗产税的公平征收,同时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下的减免措施,旨在平衡税收公平与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