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联系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就学联系函是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具的证明,主要用于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户籍地接受教育的情形。这种证明由适龄儿童家长向原户籍地的乡(镇)以上教办或县、区教育局申请开具,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但通常包括儿童的姓名、年龄、性别、户口所在地以及借读理由等信息。就学联系函的主要目的是向居住地的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以便孩子能够在非户籍地入学。开具此证明时,需要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可能需要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此外,就学联系函的具体内容可能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借读理由以及向接收学校或教育部门提出的正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