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是指对人体造成的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的。‌具体来说,轻伤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头皮损伤: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面部损伤: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²以上。‌眼部损伤: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等。鼻部损伤: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法医鉴定轻伤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鉴定人应由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过程应全面分析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综合评定损伤程度。‌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