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25%的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其发展和创新。小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化其税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