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小产权房是指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因此其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无效,除非是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此外,国家政策明确禁止新建和买卖小产权房,并且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和颁发房产证。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一些地区采取拆除与没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违反规划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