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支付结算办法的核心内容和目的支付结算办法是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支付结算的定义和任务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支付结算的具体操作要求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时,帐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时,应按照规定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并确保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正确。支付结算办法的实施和监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各家银行应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培训和组织执行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支付结算办法》的顺利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