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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年度终了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通常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例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包括: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