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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基本量刑标准‌: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多次盗窃和盗窃未遂的量刑标准‌: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量刑标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特殊情形下的量刑标准‌: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盗窃数额的量刑标准‌: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3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