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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具体指标:常规指标:包括色度、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等,这些指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基本状况。‌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酵母菌等,这些指标在国标中有所规定。‌毒理指标:如砷、氟化物、铜等化学物质的含量,这些物质的浓度在近期或长期饮用不会产生损害或不良影响。‌放射性指标:包括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当超过指导值时,需要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水源水质要求: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水质应符合GB 3838要求。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水质应符合GB/T 14848-2017中第4章的要求。水源水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但限于条件限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水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其他要求: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水源选择应根据城乡规划、水质、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综合评价,优先选用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具体数值和指标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所不同。例如,中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微生物、化学、毒理和放射性等方面的指标,并规定了相应的限值。

饮用水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