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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这些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有效地进行应对和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大(Ⅰ级):包括‌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等情形。重大(Ⅱ级):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等情形。较大(Ⅲ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等情形。一般(Ⅳ级):涉及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专业机构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它们负责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此外,还有专门的应急储备值,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物资和资源来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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