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该制度由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的缴费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而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根据个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者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工作单位变动而转移,确保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