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对于职业病患者,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的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法律框架。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劳动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