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员工福利,允许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连续休息时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此外,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在离职时,如果职工未休完应享有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的休息权和劳动法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员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