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和标准: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150%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200%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300%。特殊情况的处理: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对于包薪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和加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在计算加班费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基数;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