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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是半年、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用人单位可以解约的情形等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较短的如半年、一年或两年,也可以是较长的如五年、十年等,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是基于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约定。此外,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试用期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