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若干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涉及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三方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的基本规定包括:定义与设立条件: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满足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条件。劳动合同与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并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地点、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用工范围与比例: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动者权益保护: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劳务派遣活动,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