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数量为37个,其中包括《中美望厦条约》、《中俄蒙协约》、《民四条约》、《满洲里界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辛丑条约》、《广州湾租界条约》、《订租威海卫专条》、《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中德胶澳租界条约》、《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中俄密约》、《马关条约》、《中英会议藏印条款》、《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法和约》、《中俄改订条约与改订陆路通商章程》、《中英烟台条约》、《中日北京专条》、《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德通商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等。这些不平等条约主要签订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涉及领土割让、赔款、开放通商口岸、协定关税等多个方面,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