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空作业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义:根据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高空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安全要求:所有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设施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安全措施: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保暖措施。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上进行工作。人员要求: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注意事项: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遇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