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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她们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这些办法通常包括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特殊阶段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可能包括:经期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如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岗或给予公假一天。‌孕期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妇从事禁忌劳动,如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产假和哺乳期保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且不得因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平等就业权利: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健康和安全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心理健康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的宣传和辅导。这些保护办法旨在确保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保障她们的健康和安全。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