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浙江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具体到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7个月。此外,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与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也是工伤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确定。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或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浙江省还规定了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十五计算,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确定。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