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如果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如果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新《公司法》实施后,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此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出资,但需依法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自2024年7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全部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时需实缴全部股款,章程中明确的出资时间不得晚于公司申请设立时间。此外,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