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天津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创业人员: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建设委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携带材料去各区住建委申请,并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等待区住建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进行网上登记、摇号、选房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