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 国家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年假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或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