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新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已经不再作为独立的会计科目,而是被纳入其他相关科目中进行核算。具体来说,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根据新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计入“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中进行核算。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一般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例如,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更加严谨和透明的方式处理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按照受益期限合理分摊至各会计期间,并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其种类、金额、摊销期限及方法等,以便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下视频将进一步解释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