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 新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新会计准则下,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会计处理变化:新准则下,企业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的性质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对于短期借款的利息,新准则要求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预提,而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已被删除,企业需要通过其他科目如“预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来处理原本属于这些科目的经济业务。税务处理变化: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处理预提费用,包括真实、合法、相关、合理和确定性的原则。对于以前年度未扣除或未完全扣除的支出,企业可以进行专项申报及说明,追补确认,但追溯期限不超过5年。企业实际处理方式:一些企业选择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原有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以适应新准则的要求。总之,新准则下,预提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式均有调整,企业需要根据新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