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河南省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有所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的核算。对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骨折和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具体金额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地区平均工资有所不同。例如,江西省提供了详细的伤残赔偿金额参考,从一级到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分别为911080元、819972元、728864元、637756元、546648元、455540元、364432元、276624元、182216元和91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