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货居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囤货居奇的拼音是tún jī jū qí,最早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吕不韦列传》。这个成语指的是囤积商品,等待高价出售以牟取暴利的行为,通常含有贬义,一般在句子中作谓语或定语。在法律上,如果商家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并且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后仍继续囤积,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可能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此外,囤积居奇的行为也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在现代社会,囤积居奇的行为不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市场主体,经营者们有义务维持市场秩序,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才是赢得尊重的必胜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