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限制减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死缓限制减刑是指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因此,死缓限制减刑后最少服刑时间为20年。此外,每次减刑的幅度一般不高于六个月,每次减刑的间隔期不低于两年。所以,死缓限制减刑是一个相较于死刑更为宽恕但又比一般的死缓更为严厉的刑罚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