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名词解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际法,也称为国际公法,是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它与国际私法不同,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而国际法则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国际法的形成基于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法律原则和实践,包括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等。国际习惯:是最古老和最原始的渊源,由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反复一致的行为形成,并被广泛接受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国际条约:是现代国际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包括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前者规定缔约国之间的特定事项的权利义务,后者则确立或修改某些国际法原则、规则或制度。此外,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力量,调整以国家为主导的国际关系。虽然国际社会以国家为基本粒子构成,但随着发展,非国家和非政府组织也在国际关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内法则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体系,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它与国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主要调整一国之内的法律关系,而国际法则涉及国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