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自1998年3月1日起首次实施,并在2008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于2009年5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律涵盖了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强调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包括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