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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主要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也应依法得到保护。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对无过错方的倾斜,有助于确保离婚过程中财产的公平分割和保护子女及女方的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