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类机构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而不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经济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一些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医疗机构,它们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各项税收、减免增值税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具备营业执照,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正本应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而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则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此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也免征相关的税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政策,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相比,后者可以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并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总的来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提供低价且高品质的医疗服务,有助于缓解医疗供需矛盾,满足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