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规定2016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6年病假工资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标准,或者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计算系数则根据连续工龄和病假时间来确定,例如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计发,以此类推。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这些期限结束。特殊情况处理: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些规定确保了职工在病假期间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