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确保了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权益,防止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支付过低工资的情况。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应当适用哪一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在设定试用期工资时,需要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