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变化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 这意味着工伤保险的范围扩大了,不再仅限于机动车事故。《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膳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恢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等。具体标准和流程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