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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具体来说: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交通费和食宿费: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支付。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护理费: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按月支付,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配偶和其他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特殊情况下,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