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为了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规定。该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协商和调解原则:协商和调解劳动争议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企业责任:企业应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应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指导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协商和调解程序: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下视频将进一步解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