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房产税的征收主要依据房产的原值或租金收入,并且根据产权所有人的不同情况,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房产,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以是房产的原值或租金收入。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分为两种情况: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按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均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以下视频将进一步解释房产税的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