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单独二胎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西单独二胎政策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这一政策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没有城乡差别,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申请此政策的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均为广西户籍,或女方为广西户籍而男方为外省户籍,可以在广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无同父同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申请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审核与公示:提交的材料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补办手续:对于在2014年3月1日零时前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情况,经批评教育后可补办二孩生育手续。此外,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还可以享受一些政策优惠,如医疗检查费、公证费等可能会有所减免,并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生育津贴和其他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