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定计量单位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强制使用或允许使用的计量单位,旨在确保单位的一致性。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并选用少数其他单位制的计量单位来组成。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辅助单位、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以及由这些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使用办法等由国家计量局另行规定。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是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限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和应用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结算和计量的简化具有重要意义。1875年5月20日,西方17个工业国家在巴黎签署了国际《米制公约》,同意使用十进制的米制计量单位,这一公约促进了米制在国际上的接受和使用。总之,法定计量单位是确保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国际贸易、提高计量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