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 旨在加强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指导工作,确保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审查、发布和应用过程更加明确和统一。以下是实施细则的要点:指导性案例的遴选: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审查和报审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指导性案例条件的案例,可以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指导性案例的审查: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对推荐的案例进行审查,确保案例符合指导性案例的条件,如社会广泛关注、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具有典型性、疑难复杂或新类型等。指导性案例的发布:经过审查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并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但不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案例库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建设和管理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指导性案例和经审核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案例库的动态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补充、更新、清理案例库中的案例,确保案例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影响和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指导工作对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促进法律统一适用: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提供明确的参考,有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提升司法公信力: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和应用,有助于增强裁判行为的公正度、透明度,规范审判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深化司法公开:案例库的建设和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了解司法实践、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平台,有助于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推动司法创新:通过案例指导工作的实践,可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司法创新和进步,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