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24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和传销活动罪。合同诈骗罪涉及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对于传销活动罪,刑法第224条之一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刑法第224条还新增补规定资本运作不属于传销,这为资本运作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