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细则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进行了多项重要修改,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年龄调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新增犯罪行为:增设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修改现有条款: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况。‌‌冒名顶替罪:增设了冒名顶替罪,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些修改反映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责任的重新界定,对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以及对安全和生产领域违规行为的严格管理。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