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干部退休年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省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规定为:男性、副省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为60岁,正省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为65岁。省部级职位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各机构、各局、(主任、局长、署长)的(正副部级领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正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和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和副院长、中央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等职位。需要注意的是,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退休;省部级副职是65岁退休,但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第九十三条也规定了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