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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保存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时能够得到必要的保障,包括获得经济补偿、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以及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文本的保存义务,从而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