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执行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负责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以任何方式通信。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最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强化了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并解决了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如异地执行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暂住地执行等。此外,还规定了保证金的退还便利途径,简化了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审批程序,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